![]() ![]() 石屋禅院造像位于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,年代为明。 位于越城区城南街道九里村会稽山西麓山道边的石屋禅院造像,是一处明代摩崖石刻造像。1987年,石屋禅院造像就被当时的绍兴县人民政府列为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2017年升格为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。 2017年1月13日,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七批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。 城南街道:越城区城南街道办事处成立于2001年8月,内设“三办一中心”即:党政办、经发办、社会事务办、综治工作中心。现有公务员29人,事业人员10人。
延伸阅读: ·第七批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|